近年来,济宁市全力贯彻落实山东省“十大创新”“揭榜挂帅”等重点改革任务,树标杆、创一流,补短板、强弱项,全力当好“三个角色”,着力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。
创新引领,争当“先行者”。坚持以改革促发展、以创新促服务,不断提升企业、群众满意度。独创研发了专家助手小程序,实现专家签名采集、异地评标预约、评审地点导航等事务掌上办理。开发济宁政府采购掌上百科微信小程序,把现行的政府采购政策法规条目化、索引化,把常见的业务场景电子化、简单化,采购人、供应商、代理机构、评审专家可通过微信小程序,熟悉了解政府采购政策法规。创新实施跨省“1+N”远程异地在线评审,济宁市高新区崇文街道路工程项目采用“1+N”远程异地在线评审模式,评审主会场设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,副会场分别设在江西省萍乡市、安徽省亳州市交易中心,实现了三地评审专家在线同步评审打分,既加深了省内外区域间合作的广度,更是一项防止串标围标的创新举措,为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提供了有效路径。
助企惠企,当好“服务员”。严格执行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》,济宁市专门出台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。要求各级预算单位足额预留中小微企业份额,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比例不低于60%、比国家规定提高了30个百分点,其中面向小微企业的预留比例不低于70%、比国家规定提高了10个百分点。进一步提高评审优惠幅度,给予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最高比例达20%,有效提升了中小微企业竞争力。2023年1-4月,全市政府采购合同金额4.83亿元,中小微企业授予合同金额4.62亿元,占比为95.65%,居全省前列。
助力脱贫,当好“贴心人”。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,积极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,通过提高预留份额助力乡村振兴。坚持“线上+线下”同步发力,宣传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(832平台)最新政策,建立采购人联络微信群,及时解答采购中遇到的问题,点对点一对一做好政策解答。要求各级采购人至少预留食堂食材、工会采购总额的10%,用来采购832平台农副产品。截至2023年4月底,今年全市832平台农副产品预留份额739万元,较去年提高了398万元。通过政策引领,把好事实事办到群众心坎上。